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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(1/3)

看到杨一不说话了,杨敏才又难以置信地呵呵傻笑道:“儿子,这个书城真的是你的?那下个礼拜不是要剪彩吗?要不要好好打扮一下。”

自己的这个儿子啊,真是好。因为他写作上的成绩,让杨敏早早从刺绣厂买断了工龄出来,每天早上给儿子煮牛,做早饭;然后就是去秀湖公园晨练;完了以后路过菜市场,挑挑拣拣好r菜,儿子回来就做午饭,不回来就随便对付一下;然后下午去巷子口的活动室打打麻将;晚饭后还有跳舞的活动……

日子滋润的,真是连做梦都想笑。

她现在最喜欢做的事情,就是装模作样问问那些街坊邻居家孩子的近况,再唉声叹气地说自己家杨一好不容易进了一高,还不让人省心,天天折腾豆腐块的文章去投稿,就算稿费能养家又怎么样?以后上不了大学一样不行巴拉巴拉……

然后就等着别人万分惊讶地追问杨一的情况,最后看着那些人明明无比郁闷,却还要表情复杂地来宽慰她的样子,那感觉,就算是输了钱也一样爽啊。

打扮?参加剪彩?

杨一顿时就面色古怪起来,不过心里却也能明白,大抵望子成龙,就是天下父母的终极期盼了。现在难得自己儿子这么有出息,当然是想在大家面前1u1u脸的,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——看哟,云中书城的老板就是我儿子咧!

就连杨一自己,又何尝没有那点儿的虚荣心?每个男孩子时候都做过英雄的梦,梦中的自己盖世无双,总有一天能够披上金甲圣衣,脚踏七彩祥云,无比拉风地出现在所有人面前!

看看那些骤富的煤老板就知道,哪怕再如何不学无术的人,也一样会有这样的意/yin,要不然,你以为他们开着房子似的悍马,车上还塞着一条大藏獒,这是为了什么?

杨一觉得自从重生后,对于自己的年龄,他都有些认知模糊了,自己到底是十六岁的少年,还是三十三岁的大叔?有些庄子梦蝶的味道了。

但是不管怎么样,普通男人该有的东西他都有,当然也是包括虚荣心的。

但是最终还是决定隐藏在幕后,就像是沈嵩之在元旦事件后,告诫他和苏晚那样:“这世上喜欢你们的人多,但是绝对也有很多不喜欢你们的人。相比于前者,他们可能更可怕,因为不喜欢一个人一定是有理由的!”

“比如说你们成名太早,名声太盛,又太过年轻,或者无意中影响了别人的利益……不管这些人的理由合不合道理,总之就是讨厌你们了。所以啊,以后能藏拙,还是尽量藏拙的好!晚已经是在大众面前1u过脸,现在也没有什么办法否认了,至于你子,就好自为之吧!”

而且不止沈嵩之一个人这么说,就连姜建漠,也在听完杨一复述完沈老爷子的话后,点点头深以为然:“老人家的话确实有道理,这次啊,就还是算了吧!再说经过国棉厂这一茬事,你这个书城就算是打上我的标签了,难保有人知道你这个大老板的身份后,会刻意针对你。”

所以在决定剪彩的出席人选上,可怜的胖总再一次被推到了前台,反正他身宽体胖,当成靶子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。

而杨敏现在正收拾着的,是给儿子刚刚买来的一套正装冬衣,据杨一说下午有一个公司会议,她可不愿意因为打扮不成熟的问题,而让人看轻了她的儿子。

……

1998年的一月,还有三天就是农历的新年,在老一辈看来,只有那时才能算作真正的九八年。

外面的世界里,有很多风起云涌正在酝酿,也许下一刻,也许好几个月后,就会毫无预兆的爆。但是在越州,在这个有着葱郁香樟,连冬天也是桥流水潺潺泠泠的城市里面,一场气氛怪异的圆桌会议正在展开。

伍石,被罗戈笑称是伍佰弟弟的男人,新华系统魔都的静安店经理,属于扔到人堆里面就找不出来的那种人。烟喝酒开玩笑,偶尔说一些带荤的段子,就像是所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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