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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章(3/3)

人发二张牌,a可作1,也可作11,j、q、k均为10,余者皆以牌面数为准。将手中牌相加,即为总数。如总数不足21,任何一家均有权补牌,补牌一次一张,次数不限。闲家前二张若拿到20以上(即a、10、j、q、k),可将其分拆成二副牌,同时要求补牌。若二副牌的总数均大于庄家,赢二倍筹码,反之则输二倍。一胜一负,视为平局。

当任意一家总数大于21时,称为“爆牌”,自动认输。如果闲家总数大于庄家,即为闲家胜,反之则庄家胜。若总数相等则视为平局,无胜负。庄家小于或等于16,必须补牌,闲家自愿。当庄家与闲家分别拿到二张牌后,由闲家顺序先行决定是否补第三张牌,然后庄家再据自己的总数是否小于或等于16行补牌。如果闲家补第三张后已经“爆牌”,其筹码归庄家所有,而不受庄家第三张是否“爆牌”的影响。

在比赛开始的时候每个选手都有一百万元的筹码,每次下注最低不得少于一千元,最不得超过五万元,庄家则默认押与各闲家分别相等的筹码。因为在赌场的每张牌桌上,庄家恰好最多面对七个闲家。因此比赛要求八个人坐庄,每人发三牌。所有选手坐过庄家后,手中筹码最多的选手获胜。

比赛异常的激烈,但也很公平。不但每副扑克牌只使用一次,发牌也是由发牌机行,而且一切作均由两名发牌员负责,选手本没有接牌的机会。很快,选手过签后开始顺序坐庄。

首先坐庄的是一个印度人,肤黝黑,厚厚的嘴翻在外面,给人一木讷的觉。但玩起牌来却异常凶猛,第一七个闲家中只有两家超过了18,这个印度人的前两张牌便已经够了17,如果不叫牌,完全可以小赢一些。但他却还是要了牌,不知是运气好,还是,竟然叫了一张梅三,以20赢得了第一

来这里之前,我曾经用了半天的时间查找了一些关于赌博的资料,以免在船上怯。可是据我所知的,玩21最忌讳的应该就是像这个印度人一样孤注一掷的叫牌,把获胜的希望放在下一张未知的牌上。

赌场中人,或为“暴利”,或为“游玩”,或为“碰运气”,绝大多数玩家的心理都是“输得起赢不起”,也就是说,首盘输二百元,第二盘压四百,再输,压六百(或八百)。总希望一次翻盘,捞回所有损失,而毫无风险控制意识。相反,首盘若赢二百,则次局将本收回,仍压二百,再赢,再二百,总想保住胜利果实。就这样,输时赌注是放大的,而赢时是相等的。这样的结果,大多是小赢后不肯收手,输光后一走了之,并留下一句“不过是玩玩”的自我心理安。因此,若想赢,先要控制风险,到“赢得起输不起”,胜券才有一半在手。

有鉴于此,能够控制自己的望,在适当的时候止损是一名赌徒最基本的能力。而能够到在适当的时候止赢,便已经成为了级赌徒。曾经有个台湾人,每年以十万元作本,几乎每月都要去拉斯维加斯的赌场玩这ckjack的游戏。在玩的时候,他一直遵循着自己的一特殊规则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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