才能复原。
老酒吧服务员由我身边走过,轻轻地瞄我的淡苏格兰威士忌加水,我摇摇头,他晃了晃白脑袋,这时候一位梦幻一样的女人走了进来。我觉得酒吧一下鸦雀无声,老千不再玩纸牌,高凳上的酒鬼不再滔滔不绝——指挥在音乐台上轻轻敲一声,举起手臂,叫大家安静时,气氛就是如此。
她又高又瘦,身穿裁缝特制的白麻纱衣,脖子上围着一条黑白圆点丝巾。头发是童话公主的那种浅金色。她戴了一顶小帽,帽子下的金丝像鸟巢中的小鸟服服帖帖的。眼珠子呈罕见的矢车菊蓝色,睫毛很长,色泽稍嫌浅了一点。她走到对面的餐台,脱下手套,老服务员特地为她拉出餐台,绝对没有一位服务员肯为我这么做。她坐下来,把手套塞进皮包带子下面,含笑谢谢他,笑得温柔而纯洁,他迷得差一点儿瘫痪。她用很低的嗓音跟他说了一句话。他低着头匆匆走开。这家伙的人生真像有了重大的使命呢。
我瞪着眼睛瞧。她瞥见我的目光,视线抬高半英寸,我已经不在她的视线中了。但无论她看不看得见我,我都屏息不敢出声。
世上有金发碧眼之人,但金发碧眼现在几乎已变成一个滑稽的词了。一切金发碧眼的人都各有特点,大概只有白得像漂白的祖鲁族2、脾气软得像人行道那种除外。有唧唧喳喳的金发小可爱,有用冰蓝目光拦截你的雕像型金发壮妇。有仰视你、体味清香、闪闪发亮、吊着你的膀子,你带她回家她却总是很累很累的金发美人。她做出无奈的手势,头疼得要命,害你恨不得揍她一顿,却又深深庆幸自己及早发现她头疼的事,还没有在她身上花费太多时间、金钱和希望。因为头疼会永远存在,成为永不磨损的利器,比暴徒的刀剑或古罗马烈妇卢克雷西亚1的毒药瓶更厉害。
有那种温柔、嗜酒的金发美人,只要是貂皮,什么样的衣服她都肯穿,只要是星光屋顶,她什么地方都肯去;还有活泼孟浪的金发美人,像个小哥儿们,样样要自己付钱,充满阳光和常识,精通柔道,可以一边过肩摔倒一个卡车司机,一边看《星期六评论》2,至多只看漏一个句子;还有那患了非致命性贫血绝症的苍白金发美人,萎靡不振,鬼魅一般,谈话轻声细语,你不能对她动一根指头,首先你根本不想这么做,其次她不是在读原文的《荒原》或原文的但丁,就是在读卡夫卡或克尔?郭尔3,或者在研究普罗旺斯文。她热爱音乐,纽约爱乐乐团演奏辛德米特4的作品时,她会告诉你六把低音提琴中哪一个慢了四分之一拍。听说托斯卡尼尼5也听得出来。全世界就他们两个内行。
最后还有风华绝代的展示品型,死过三个大歹徒男友后,她们先后嫁给两位百万富翁,每位一百万,老来在昂蒂布海角6拥有一栋浅色玫瑰别墅,一辆两座的阿尔法·罗密欧1,一窝已经是老皮老脸的贵族朋友——她对他们全都很亲昵却心不在焉,像老公爵对管家道晚安一样。
对面的梦幻一样的女人不属于上述各类,甚至不属于那种世界。她难以归类,像山泉一般幽远和清纯,像水色一样难以捉摸。我还在盯着她瞧,旁边有个声音说:“我迟到得太久了。对不起。都是这个的错。我名叫霍华德·斯潘塞。你是马洛,当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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漫长的告别11(2)
我转头看他。他是中年人,相当丰满,衣着漫不经心,但胡子刮得很干净,稀疏的头发光溜溜地往后梳,小心盖住两耳间宽宽的脑袋。他穿着俗气的双排扣马甲,在加州很少人穿,也许来做客的波士顿人偶尔会穿穿。他戴着无框眼镜,正在轻拍一个破旧的公事包,所谓“这个”显然就是指它。
我看看对面的金发美人。她喝完了青柠汽水之类的,正在看一个显微镜似的手表。酒吧人多起来,但还太吵。两个赌徒还在挥手,吧台边凳子上的独酌客有了两个酒友。我回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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