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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(2/3)

菁听了陈汉杰的不满,解释说:“老书记,您的批示我们很重视,我也向矿区检察院布置了:虽然由公安机关立案查,但我们一定监督到底!”

陈汉杰的风格是到为止。崔百万的事不说了,把《满江红》写完,漫不经心地磨着墨,又说起了另一桩案:“还有矿区公安分局收赃车的事,也举报到我们人大来了。菁,我可和你说清楚:这不是匿名信啊,全是有名有姓的,好几封哩,我都批转给你们检察院了。你检察长大人看到了没有啊?有什么说法呀?”

菁真没想到,在大火即将烧起来的这个灾难之夜,前任市委书记陈汉杰会这么评价自己任上提起来的一个公安局长,会这么赤地和她心,这在陈汉杰的从政生涯中如果不是绝无仅有,也是很少有的,这不是陈汉杰的风格。

陈汉杰郁郁:“

菁心中一惊,苦笑:“哎,老书记,这……这言重了吧?”

关于陈汉杰的小儿陈小沐,社会上的说法很多,有的说陈小沐打着陈汉杰的旗号四敛财,有的说陈小沐靠他老的庇护,走私骗税发了大财,还有的说陈小沐是二杆,净给人家当枪使,并没发什么大财……反正说什么的都有。不过,叶了这四年检察长,倒还没见有陈小沐的案移送过来,涉黑更是一次听说。

菁笑着,婉转和气地劝说:“老书记,也别说是什么历史错误,江正总的来说得还不错嘛,对您老领导和长恭副省长也都还是比较尊重的……”

菁赔着小心说:“我们已经向公安机关发立案通知书了。”说罢,又补充了一句,“收购赃罪不在我们检察院辖范围,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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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汉杰沉着脸,继续说:“菁,有些话我今天不能不说了:我离开市委书记岗位前犯的最大的一个错误,就是用了这个公安局长。是长恭同志提的名。江正和长恭同志的关系大家都知,一九九七年长恭同志就想让江正检察长,是我住了,持用了你。去年郑局长调省公安厅后,长恭同志又想起了江正,我当时要从市委书记岗位上下来了,就没有再持,就犯下了这么一个历史错误!”

陈汉杰不悦地:“那好,菁,我希望你们好好监督,这件事的质很恶劣!我们公安局是什么的?办案抓贼的嘛,现在倒好,和一伙盗车贼搅到一起去了,人家盗车,他们收车!真给我们执法门长脸啊!江正这个公安局长是怎么当的啊?当真警匪一家了?果真如此,他公安局门的标语就得改,别警民团结如一家了,改成警匪团结如一家吧!‘警匪团结如一家,试看天下谁能敌’!”

陈汉杰摆摆手,又说了下去,说得越发明白了:“菁同志,对江正你要警惕,现在看得比较清楚了,这个同志人品比较差,没原则,少党,也缺乏法制观念,摆到市公安局长的位置上恐怕是个错误,是长恭同志留下的一个隐患啊!”

陈汉杰自嘲地一笑:“尊重?他尊重的是王长恭,不是我!我没戏了,上不去了,这个小人就要我的好看了!听说了没有?人家要办我家小沐的涉黑案呢!”

陈汉杰在书案上铺展着纸,不无讥讽地说:“好嘛,啊?让他们自纠自查!”

菁便:“老书记,我负责任地告诉您:这个案公安局还没送过来。”

恭的文章,气量太小了嘛!嘴上却也不好多说,更不敢劝,只自己一定时间亲自过问一下,还开玩笑说了句:“老书记,您跟崔百万说,让他别烦您了,以后就到我们检察院信访室‘上班’吧!”

菁这才恍然大悟:看来老领导找她通情况的真正目的是他儿的问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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