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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(3/3)

放火起诉铺垫。不过,反复研究了案情之后,我和政法委田书记,还有其他同志倒倾向于定失火,可又不能和长恭同志啊,就送到省检察院去研究了,起诉时间恐怕又要推迟了……”

就说到这里,唐朝的秘书敲门来了,向唐朝举了举手上的手机。

唐朝看着秘书,不在意地问:“哦,谁的电话啊?”

秘书看了陈汉杰一,吞吞吐吐:“叶菁,说是有……有急事……”

唐朝一怔,从秘书手上接过手机:“对,是我。菁同志,你说吧!”

陈汉杰一听来电话的是叶菁,脑里的神经又本能地绷了起来。

菁不知在电话里向唐朝汇报了些什么,汇报了好半天。

唐朝不停地“哼哼嗯嗯”地应着,最后说:“菁同志,案情你不要过细汇报了,反正是你们检察机关的事,你们依法去办好了!谁犯了什么事,就让他们法律条文去对号座!对周秀丽如果你们认为应该拘捕,就自己决定吧!”

这事来得太突然,陈汉杰多少有些吃惊:“怎么?检察院要抓周秀丽了?”

唐朝:“是的,突然的,有可能刑事拘留。菁同志在电话里说,案情有了新突破:据钟楼区城委被捕人员代,原办公室副主任方清明证实,周秀丽为苏阿福违章建门面房向区城委打过招呼,涉嫌滥用职权和渎职,还有受贿嫌疑。菁同志还说,省检察院那边也盯上了,要求长山市检察院厉查严办!”

陈汉杰会心地笑:“朝同志啊,周秀丽一抓,恐怕较量要升级喽!”

唐朝这才蓄地说了句:“看来,长恭同志是嗅到什么气息了!”

菁向唐朝打电话汇报时,检察院对周秀丽的传讯已行了近九个小时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周秀丽接受传讯的法定时间为十二小时。十二小时之后,如果检察机关不能据讯问情况对被传讯人刑事拘留的决定,就必须立即放人。周秀丽有重大犯罪嫌疑,显然不能放,可正式拘留证据又显得不太足,传讯就演变成了一僵持。

正是在这情况下,叶菁才打了这个电话:拘留一位,而且又是这么一位有特殊背景的,必须向市委请示。打电话时,叶好了思想准备,准备解释一番,甚至准备据唐朝和市委的指示放人。没想到,唐朝竟明确让她和检察院依法办事。看来这位市委书记和林永是不一样,还真有肩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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