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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 不怪(2/2)

突然,目光瞥到一旁啃果的小弟,她睛一亮,脚下踢了下弟弟后使了个

她不敢看孟脩,低着小声说:“婢无事,也不怪小。”

孟脩看向母亲,淡淡提醒:“娘,阿桃不曾与孟家签卖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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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氏瞪了女儿,“仙仙,娘不曾知晓阿桃的事,阿桃一直伺候你,还不快和你表哥说清楚。”

阿桃是个会活到大结局前夕的角,有隐藏份,再代几章就去镇上了,男主和女主情会逐渐起来,重要人也会来。

吴仙自知躲不掉,着帕,“是、是仙仙的不是,阿桃事太慢,那日我不适,不知怎么就拿起鞭就打了,事后我早就已经后悔了,也已同阿桃赔了不是,阿桃也早已原谅了我。”说完,她还警告看了一阿桃。

孟大娘一噎,倪了阿桃低声:“没有卖契又如何,要不是咱们孟家好心留她,她个克夫寡妇谁家敢留。”

大捷律例,家仆未签契者属于佣农,佣农受律法保护。

吴建不满的看着大,“,你踢我嘛!”

“姨母说就是误会一场,大郎莫要听人胡说,伯也是怎么翻嘴这般快,险些伤了自家亲戚的和气。”吴氏解释的同时,故意笑看着妹妹,颇有些挑拨离间的意味。

“为了一届外人竟同你姨母这么说话,她一个低贱的丫鬟错事主人家还不兴打骂啦?别说不是你姨母打的,就算是那她也活该。”孟大娘一脸不悦,认为孟脩这是在打她的脸,毕竟是她把阿桃送去伺候仙仙的。

阿桃低着,无人看清她底那一抹的恨意。

吴仙咬迟迟不开,这事承认下便会毁了女名誉,万一被外人知晓她何有何脸面见人!

“不过是提笔一纸诉状,何来辛苦。”孟脩面淡漠,声音平淡没有起伏。

吴氏焦急不已,忙给女儿使了个,这桩事她万万不敢应下,妹妹一向疼仙仙,且让女儿打个掩护,她才好用长辈的份帮着求情。

吴氏神情大变,褶皱的颤了颤,满是慌:“大郎正是念书的关键,何必为一丫鬟这般奔波劳累耽误学业,她不值得的!”

阿桃抿,虽然心里怨恨这一家,但却也不敢将这一层脸扯开,毕竟日后还要在夫人手下讨生活,将姨夫人和表小得罪可不是什么好事。

------题外话------

孟脩不曾理会母亲的言论,看向姨母淡:“不是姨母便好,我已替伯应下,明日去了书院一纸上诉公堂。”

吴仙咬,内心直呼这个大傻,简直笨死了!成事不足败事有余。

笑着解释,话里叫人挑不一丝错,似乎真不是她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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