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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章(2/3)

我想,大分读者恐怕跟我一样,在拿到一本新书时,总先浏览书的序言和后记,借以判断书的阅读价值及作者的写作功力。因此,今天我请文坛写作手许宗斌、吴玄为本书作序,这是自私而刻意的,而我写这篇文章,也是相当用心的。

如今,芙蓉池变成了一上乐园,昔日的牡蛎田已然无存,替代它的是坝外海面上那一排排“井”形竹架。如果当年的牡蛎田存在,现在的姑娘还敢光着脚板去踩、赤着双手去碰吗?我不敢多想。

我希望读者至少能看完我这篇文章。

下海撬牡蛎远不像捉咬蛳那么容易。那时由于穷,姑娘们大多光着脚板去踩牡蛎田。牡蛎田像一座刀山,脚踩去,稍不小心,就会受伤。脚底血几乎是家常便饭。何况,寒冬腊月,北风呼啸,双脚陷冰冷刺骨的海涂中,冻得浑发抖,牙齿打架,够难受的了。而双手冻成红萝卜,常常气,撬一个牡蛎。但我那些妹们,神通广大,踩泥涂如堂平地,从来不怕牡蛎壳的厉害,真可谓敢下“刀山”。我在她们的影响下,也练就一副好脚板,同样什么也不怕,并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。

我们捉到咬蛳从来不卖,专供自己享受。将它们煮熟后,用火钳或旧剪刀剪掉那尖尖的,想吃,就从篮里抓一把,然后有滋有味地起来。咬蛳虽略带苦味,但越越鲜。

夏天夜里,海风习习,塘坝上没有蚊,是纳凉的好去。人们不约而同地聚拢来,坐在石、矮凳或草席上,边聊天边吃咬蛳,别有一番风味。20世纪六七十年代,农村经济落后,人们在劳作一天之后,能过上这,已算是幸福了。

代后记:心中澎湃不息的歌(1)

姑娘们从小就能撬牡蛎,一天能撬二三十斤,她们大多成为家的主力军。她们勤劳俭朴,舍不得吃自家养的牡蛎,常常成群结队去海涂或海滩撬野生的。能的,一可撬二三斤甚至四五斤,但仍然舍不得吃,卖了存钱。我少时也喜撬牡蛎,手指常常被划割得鲜血淋淋。

泽之地,我们它叫泥潭。若陷泥潭,就很难自了。踩海涂甚至有危险,因为底下藏着牡蛎壳,牡蛎壳像刀一般锋利,踩上它,脚板就会让它划破。但即使这样,我们也不怕,因此每次捉咬蛳总是满载而归。

在围垦之前,现在的芙蓉池,即过去的大芙(蓉)港,沿江一平川,都是牡蛎田。牡蛎田一垄接一垄,长满了牡蛎。牡蛎壳锋利,满带“刀”,叫人望而生畏。但撬来生吃,或烧熟了吃,营养丰富,味。因此,牡蛎成了当地的特产之一。清江、芙蓉一带,许多人家靠养牡蛎维持家生活。

撬牡蛎

牡蛎五月份养下,十月至翌年五月收成。特别是腊月、正月,牡蛎上市最走俏。这几个月,塘里里外外都堆满了牡蛎岩(过去用石养,牡蛎依附石生长),也站满了人——冲洗牡蛎岩的,撬牡蛎的,闹了整个海边。孩们也不时地过来凑闹,捡零星牡蛎的,在大人边添的,有搭灶烤牡蛎的,也有“偷”几块回家煨熟吃的,哄哄,像作市一般。

首先,我要说明的是,本书所说的“芙蓉”,是指

我每次撬牡蛎回来,尽收获不大,但看到家人分享我的劳动果实,心里便比吃还要甜。母亲舍不得我受苦,常对我说:“你啊,有福不会享。为这一碗牡蛎去受那么多苦,不如在家帮我衣裳。但我不叫你衣裳,那是为了让你专心读书。你还是把功夫在读书上吧。”母亲说的总是有理,但我今天想起来,一个人少时的磨练是用金钱所换不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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